业务实绩
介绍韩别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实绩和胜诉案例。
证券集体诉讼专题讨论会:未来之路
(法律)集体诉讼法: 集体诉讼律师的诊断
。
1.我们祝愿东方遇难者早日康复。2014年2月20日,首尔地方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讨论修订《证券集体诉讼法》,该法并未发挥特殊作用。 专家们齐聚一堂,讨论近年来成为热门话题的集体诉讼法。
2.
2.韩国一些知名的集体诉讼法专家出席了会议。Kim Kwang-Yeon(韩国法学会会长)、Lim Jae-Yeon(律村律师事务所)、Choi Seung-Jae(韩国法学会副会长)、Byun Chang-Bong(韩国法学会会员)、Baek Seung-Yeop(副首席法官)、Kim Joo-Young(Hannuri律师事务所)、Baek Joo-Sun(Participation Solidarity)、Yeon Seung-Jae(金融监督局、金融投资监督局)等律师参加了会议。
3.
。
本事务所的 Kang Rae-Hyuk、Jung Sang-Young 和 Ham Seung-Wan 三位律师参加了会议。
Seung Wan Ham 以 "分部会计下的虚假披露 "为由,对 Jinsung T.I. 等人提起了第一起集体诉讼,并于 2010 年 4 月 30 日获得和解。2010 年 4 月 30 日,他获得了和解批准决定,并在唯一一起胜诉的集体诉讼案中向受害者分配了赔偿金。
3、通报灾民对会议内容的疑问(会议资料共98页,因专业内容较多,未能收录全部内容,在此深表歉意,现将提及东亚危机的部分及灾民的疑问列出)。
金光妍 : 2005. 1. 自《证券集体诉讼法》实施 9 年以来,根据该法提起的诉讼只有 6 起。造成这种乏善可陈的原因很复杂,但该法本身固有的低效率、不切实际和缺陷很可能是导致其乏善可陈的原因。
。
Choi Seung-Jae:大约10年来,6起案件中只有1起得到解决,1起被决定不予受理,2起直到2013年才获准受理。所有这些案件都已上诉,并在二审和三审法院待决,因此可以说真正解决这一问题的案件寥寥无几。
。
Seung Jae Choi:需要提出立法替代方案,并需要考虑适当的方法来补救许多小投资者因公司挪用资金、欺诈性审计和虚假披露等非法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
Joo Young Kim 是 Hannuri Law Firm 的律师,目前正在处理集体诉讼。他是韩国该领域的权威之一,曾参与制定《证券集体诉讼法》)。
考虑到《集体诉讼法》不适当地限制了诉讼理由,不允许对各种类型的金融消费者集体伤害(如不当销售)提起集体诉讼,而且在不公平贸易行为案件中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因此最好将已过时效的索赔与民法侵权行为结合起来。
(解释:即使您提起集体诉讼,您也将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释义)
Yeon Seung-Jae 律师:《证券集体诉讼法》仅限于 "主权上市企业发行的证券",这限制了提起集体诉讼的能力。在东阳案中,可能存在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是否根据特定货币信托发行的问题。
成万汉:他是第一个提出集体诉讼并和解的律师,他已经完成了向受害者分配赔偿金的程序。集体诉讼耗时太长,所以我认为个人起诉并获得赔偿比通过集体诉讼法追偿更有利,因为集体诉讼法耗时长。 此外,由于缺乏技术方面的立法,所以实际诉讼很难进行。法院似乎不太了解集体诉讼。
白承邑副首席法官:集体诉讼法对法院来说并不熟悉,当案件被分配到民事庭时,会遇到很多困难。
Kim Joo-Young:集体诉讼法是一种耗时的诉讼形式。即使进行了制度改革,也很难大幅修改耗时的程序本身。
4.结论
。
一、会议还提出了东阳灾情和东阳灾情集体诉讼问题。
.
。
B.集体诉讼目前未得到充分利用,也未经检验,但它们显然有利于大量受害者,是一种有意义的机制。然而,正如关于集体诉讼改革的研讨会所表明的那样,有许多领域需要解决,法律本身也需要加强。
B.
。正如专家所指出的,集体诉讼的问题在于耗时过长,而东阳证券几乎是东阳集团唯一有偿付能力的成员,如果集体诉讼获准,该公司能否继续经营下去将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拉丁美洲。亲爱的亚裔受害者,你们应该仔细考虑是否要加入集体诉讼,或者加入受害者目前提出的众多诉讼。我认为,专业人士的职责就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提供准确的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