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L
韩别律师事务所

新闻与洞察

返回列表
뉴스2016년 6월 13일

[In Hyuk Hyun]"买方违反合同,退还了所有定金...

[br>
近日,韩国法院对买方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拖欠购房尾款的情况下,因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未签订 "违约金协议 "而被返还10亿韩元首付款的案件进行了判决。 

据经办此案的律师事务所Hanbyul民事诉讼团队(代表律师为玄仁赫)介绍,买方A和卖方B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合同,首付款为10亿韩元,余款为75亿韩元。

关于首付款,合同规定了所谓的 "取消条款",即 "在付清余款之前,卖方可以偿还首付款的倍数并取消合同,买方可以放弃首付款并取消合同。 

合同中没有所谓的 "惩罚性约定 "条款,如 "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首付款的倍数,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首付款无效,不予返还 "或 "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除另有约定外,首付款应视为损害赔偿的依据"。 

买方未能支付余款,合同被取消,导致因违约金而引发诉讼。

"在与我们协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合同中并没有违约金条款,"主导此案的Hanbyul律师事务所律师玄仁赫说。<"如果我们没有深入了解首付款的含义、违约金条款的含义,或者我们没有对合同进行彻底审查,就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果,"他说,"如果我们没有深入了解首付款的含义、违约金条款的含义,或者我们没有对合同进行彻底审查,就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果。 

这是一个例子,说明很多人都认为,如果他们支付了首付款或承诺支付首付款,那么如果对方违约,他们就有权没收首付款或获得与首付款等额的违约金(损害赔偿)。 
但实际上,支付首付款并不意味着如果对方违约,您就有权获得与首付款等额的损害赔偿。您必须签订所谓的 "惩罚性约定",这意味着如果合同因违约而取消,买方仍可保留作为首付款支付的所有款项。 

玄仁赫解释说:"说到首付款和违约金,律师每次遇到案件都要审查很多法律问题,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案例无法在判例法中找到。""如果认为只有上述条款是明确的,那就错了,因为要提供详细的建议,必须掌握整个民法关于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规定。"他说。 

"同样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时,不要拖延寻求律师的建议,"他补充道,"因为这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双方遭受损失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