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实绩
介绍韩别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实绩和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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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2015년 8월 24일
[裁决]"中国电视垫侵犯韩国地面广播版权"
TVPad 是一种中国制造的机顶盒,允许用户收看韩剧和娱乐节目等地面广播,广播公司正在对 TVPad 采取法律行动,申请禁令禁止其在韩国销售。有线电视和互联网电视(IPTV)通过支付版权费来换取地面广播的使用权,而电视棒则无需向广播公司支付任何费用,包括版权费。
大田地方法院民事21庭(审判长李贤宇)受理了拥有KBS、MBC、SBS和SBS内容独家发行权的SBS Content Hub针对在韩国销售CNT生产的TVPad的TVPad Korea代表张某某提出的版权侵权初步禁令申请(2014 Kahap 50121),称 "张某某不应销售TVPad"。
"Jang销售的机顶盒使购买者可以不受地点限制地实时收看广播公司的广播节目,侵犯了广播公司的广播权、同步广播权和传输权,"法院在判决中说。
法院说:"考虑到广播节目的流行时间很短,大部分销售都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而且广播作品仍在通过机顶盒播放,因此迫切需要制止侵犯作品复制权、公共传播权和联播权的行为。与此同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 11 民事庭(主审法官 Kim Ki-young )正在审理广播公司对机顶盒经销商提起的民事诉讼。
如果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确认 TVPAD 违反了版权法,广播公司将要求中国公安部门调查 TVPAD 在中国的总部。"为了确认中国总部的违法性,中国公安有必要进行积极调查,但中国公安一直采取消极态度,称'这不是我们该出面的事情,因为违法性在韩国还没有得到判决',"代表广播公司的Hanbyul律师事务所律师Han Byul说,"这次的初步禁令判决意义重大,因为这是法院首次判决确认违法性,是要求公安配合的依据。"
TVPad的机顶盒连接到电视机上,允许用户在未经广播公司同意或许可的情况下实时收看广播公司的节目,不受播出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据估计,地面广播公司每年从 IPTV 公司获得约 400 亿韩元的版权费,因此中国机顶盒公司不支付版权费所获得的利润也非常可观。
大田地方法院民事21庭(审判长李贤宇)受理了拥有KBS、MBC、SBS和SBS内容独家发行权的SBS Content Hub针对在韩国销售CNT生产的TVPad的TVPad Korea代表张某某提出的版权侵权初步禁令申请(2014 Kahap 50121),称 "张某某不应销售TVPad"。
"Jang销售的机顶盒使购买者可以不受地点限制地实时收看广播公司的广播节目,侵犯了广播公司的广播权、同步广播权和传输权,"法院在判决中说。
法院说:"考虑到广播节目的流行时间很短,大部分销售都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而且广播作品仍在通过机顶盒播放,因此迫切需要制止侵犯作品复制权、公共传播权和联播权的行为。与此同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 11 民事庭(主审法官 Kim Ki-young )正在审理广播公司对机顶盒经销商提起的民事诉讼。
如果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确认 TVPAD 违反了版权法,广播公司将要求中国公安部门调查 TVPAD 在中国的总部。"为了确认中国总部的违法性,中国公安有必要进行积极调查,但中国公安一直采取消极态度,称'这不是我们该出面的事情,因为违法性在韩国还没有得到判决',"代表广播公司的Hanbyul律师事务所律师Han Byul说,"这次的初步禁令判决意义重大,因为这是法院首次判决确认违法性,是要求公安配合的依据。"
TVPad的机顶盒连接到电视机上,允许用户在未经广播公司同意或许可的情况下实时收看广播公司的节目,不受播出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据估计,地面广播公司每年从 IPTV 公司获得约 400 亿韩元的版权费,因此中国机顶盒公司不支付版权费所获得的利润也非常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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