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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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뉴스2026년 10월 12일

<16> “没有正当的离婚理由,能离婚吗?”

Hanbyol Law LLC 律师解释道,即使难以证明明确的具体离婚事由,也可以依据《民法》第840条第6项(其他难以继续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提起诉讼离婚。 他强调,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关键在于客观证明夫妻共同生活关系是否已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包括维持婚姻的意愿、分居期间、生活独立化等)。

Hanbyol 律师详细阐述了过错责任原则(对婚姻破裂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及其例外情形——双方责任均等或责任轻重不明的法理。 若能证明申请人的责任不比对方更重,则离婚请求获准的可能性较大,并介绍了支持这一观点的下级法院判决案例。

在实务策略方面,建议证明长期分居、断绝往来等婚姻破裂的客观事实,主张申请人的责任不比对方更重,并建议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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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yak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