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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别律师事务所

业务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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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2013년 10월 21일

与东方快车有关的诉讼

我们对因东海海难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表示同情。我们期待着追偿损失的法律程序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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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代理的案件有:1)东阳证券(前身为东阳钟金)(Baron律师事务所)、韩国海运管理、友利银行(Jipyeong Jisung律师事务所)、友利资产管理(世宗律师事务所)、京宝证券(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代表国民银行(徐贞金张律师事务所)的不完全销售受害者获得了重大判决,目前正在对国民银行、友利银行等进行不完全销售损害赔偿诉讼。:(是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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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代表受影响最严重的投资者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计划代表其他受害者提起第二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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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因通洋丑闻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要求获得诉讼指导,我们已提供了两份简报,内容包括:(1)通洋不当销售,(2)通过法院判决对不当销售的赔偿,(3)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角色,(4)正在进行的通洋诉讼,以及(5)有关诉讼费用的信息。

 

我们还很高兴地宣布,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为那些希望寻求法律援助以追回损失的人组织一次法律信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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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anbyul

姜瑞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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