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뉴스2026년 2월 6일
健身房老板的辩解:"太吵了",不能晚开门
本案的起因是,A 在一家现有健身房的二楼收购并开设了一家健身房,A 抱怨一楼租户发出噪音,管理方要求健身房完全隔音。Hanbyol Law LLC 李律师解释说,根据先例,后进入者必须接受现有企业一定程度的噪音,如果租赁协议中没有与噪音有关的特别条款,在收购过程中也没有提出隔音要求,那么管理方在事后强行要求全面施工的依据就很薄弱。
Hanbyol 的解释强调,关键问题在于合同内容、承租人的验收义务以及管理协议中仲裁条款的范围。专家建议,为捍卫商誉,应系统地回复管理方的信函,用客观的噪音测量来确认是否超过了法律门槛,并提供内容证明以澄清缺乏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