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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审查--结构上的荒谬性和法院出错的可能性"
2011-03-04 07:38

■ 방송 : FM 98.1 (18:00~20:00)■ 방송일 : 2011년 3월 3일 (목) 오후 7시■ 진행 : 정관용 (한림국제대학원대학교 교수)■ 출연 : 김용원 변호사
▶정관용> 시사자키 2부입니다.在今天的第二部分中,我们请到了金永元律师,他写了《天堂里有法官吗》一书,书中尖锐地揭露了韩国法律制度的不规范、追随权力的检察机关的问题等。实际 检察官,但<有上天堂的法官吗?<天堂里有法官吗?
▷金永元>是的,很高兴见到你。
▶郑均勇,你从83年到92年是检察官吧?大概有19年了吧。
▶郑均勇>《会不会有上天堂的法官>》这个标题打上问号,没有什么故事吧? 所以呢?
▷金永元>没错。
▶▶郑均勇>难道没有人吗?
▷金庸元>我想,难道没有人上过天堂吗?所以说,当了一两年法官就不干了,也不一定。
▶郑均勇>当了九年左右的法官,就不能上天堂了吗?
▷金永元>我在想,上天堂可能有点难。(笑)
▶郑坤荣>而且,如果你给它起个这样的标题,别人会问:"律师上天堂,还是只当律师不做法官的人上天堂?"
▷金庸元>我在书里写过。律师就更不用说了。
▶▷金永元>我在书里写过,律师就更不用说了,他们当然上不了天堂,我是这么认为的。
▷金永元>律师职业就是这样一个职业,人与人之间要有纠纷才有工作。
▶郑坤荣>你是一个喜欢挑事的人吗?
▷金永元>你要想办法挑起纠纷,要想办法赢得纠纷,就要想各种各样的办法,但是当你找到这种办法的时候,你追求的是不正当的办法、不公平的办法。总之,在现实生活中,这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我认为,当你从事的工作本应是赋权的工作时,却期望自己能上天堂,这未免有些过分。
▶Tolerance> Really?
▶宽容>真的吗?"
▷金永元> "是的,我觉得这样的律师真的很好,但我觉得这样的律师在我们这个社会真的很少见。"
▶关永正> "不说律师了,说说法官吧。法官是不是做得越久越难上天? 先说法官。为什么?"
▷金永元>可以说,这是法官和检察官的通病,但我们的社会是一个误判频发的社会。不管是故意犯错还是失误犯错,我作为一名律师,不断目睹着错误频发的现象,给被冤枉的当事人带来无限的痛苦。 如果法官或检察官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做出了正确的决定,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如果是坏事,通常会给被冤枉的人带来无尽的痛苦,这就是为什么从事律师职业时间长了,最终坏事比好事多的原因。
▶宽容>你说的无效审判,是指错误的判决吧?但这不正是律师的观点吗? 他们认为是正确的判决才做出的判决?"
▷金永元>即使是现在,韩国过去发生的很多案件都在重审,通过重审,实现了无罪,推翻了过去的判决。
▶▶郑均永>最近,公务员什么的都怎么了?所以检察官永远摆脱不了司法不公这个问题。
▶▶郑均勇>司法不公不是法官的责任吗? 检察官也有责任吗?
▶Jung Kwan-yong>检察官也有责任,因为他做了错误的起诉?
▷Kim Yong-won>是的,我想有很多这样的案例。
▶Jung Kwan-yong>有哪些典型的误判?
▶郑均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算最近的事呢?
▷金永元>但没有一个机构能明确判定这是最近的错误。 从司法上讲,最高法院判决后,即使不是事实,也会成为司法事实。
▶郑均勇>确认了吗?
▶郑筠勇>但也有很多情况可以看出,真相并不是完全的真相,但这很难用具体的例子来谈。
▶郑筠勇:在你的判断中,有很多事情明显不是事实?
▶郑宽永>我听过书中一个案例,就是三星工程案,作为一个具体的例子,有一些明显的错误判断,跟内容有关,但是那些东西没有纠正过来,就过去了。
▶郑宽永>介绍案件概况会不会太长?
▷Kim Yong-won>是的,介绍案情比较复杂,篇幅也比较长,没有什么说服力,但是简单地说,是这样的。有一种情况叫做完工日期,如果完工日期提前,三星就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如果像三星声称的那样晚了几个月,三星就需要承担更少的责任,但完工日期并不是一两个人知道的事情,而是几十个相关人员都知道的事情,而这正是法院认为非常真实和不同的地方。
▶▷郑坤勇>有这样的案例吗?
▷金永元>有这样的具体案例,但也有下级法院在后续相关案件中认定不同事实的案例。
▶Jung Kwan-yong>那个案子是你自己处理的吗?
▶▷郑均勇>那么,你所说的错误其实是有争议的,是不是?
▷金庸元>所以,通过司法程序得出的结论是否一定是合理的结论,始终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郑观应>对,我明白了,所以你说,不被起诉就上不了天堂,是因为有无数错误的判决。
▷金永元>错判是主要原因,但其次一个重要因素是,韩国的法官同时追求权力和财富,他们对权力和财富的痴迷已经到了超出常理的地步。所以,如果换个角度看,可以说没有像检察官这样腐败的人了。
▶▷金永元>是这样吗?
▷金永元>原因是检察官在担任公职时行使着巨大的权力,这一点不用我详细解释,当了很长时间的检察官后开律师事务所,短时间内就能赚很多钱。
▶▷金永元>这不就是所谓的转移荣誉吗?
▷金永元>是的,没错,有一种荒唐叫抚恤金,这种抚恤金的荒唐在于,现任法官和前任法官其实是默契配合的。
▶郑均勇>没错,因为现任的在想,我总有一天要去那里。就是这样,不是吗?"
▷金永元>所以前几天,从最高法院大法官退休、现任权益委员会委员长的金英兰告诉我,他自己开律师事务所时,一年可以赚到100亿韩元左右,但他没有这么做。于是我对他说:'你为什么不开一家律师事务所有人告诉我,如果我这样做,可以获得大约 100 亿美元。这在正常国家是不可能发生的。
▶郑观应> 是的,大权在握,然后开律师事务所,发大财。这是必须克服的,没有办法克服。
▶郑坤荣>怎么克服?最高法院是最高荣誉,然后是检察官,人人都想当检察长。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任命检察院的检察长,任命宪法法院的法官,任命的人要提交保证书,保证今后不从事法律工作,退休以后,可以到法学院或者到学校去给后辈们上课,工资很高,靠工资生活不是很好吗,多好的办法,因为对后辈们有好处,对自己的荣誉也有好处。
▶▶郑观应>可那些只能做到检察长、最高法院大法官、宪法法院大法官,再往上就是高等法院副院长的人呢?
▷金永元:这是一扇窄门,就检察官而言,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长成为检察官,是很有选择性的,就这些人而言,并不是说到职业生涯结束就不能从事法律工作,而是有一个期限,比如说三年。
▷金永元:对,他们有规定的期限,而且他们承诺不会开这样的律师事务所。
▶金永元:国会已经立法讨论很久了。
▷金永元:不需要立法讨论,现在立法讨论的是限制执业地点。但不可能这样做,要立法才行,要晋升或任命,要自愿承诺不执业或三五年不执业。
▷金永元>我认为这是他们现在就可以做的事情。
▷金永元>但他们会做吗?
▷金永元>如果人民要求,如果人民强烈要求,为什么现在说最高法院的法官卸任后一年可以拿100亿,然后谁来审判谁,检察官? 我认为这是一种腐败。
▶郑均勇>是的,我明白。这就是所谓卸任后的当然荣誉争议,在任期间也有腐败,比如说赞助检察官,法院法官也有赞助人吗?不过,与保荐检察官相比,保荐法官的数量可能较少,或者严重程度较轻,但这也是我在书中称其为保荐法官,而非保荐检察官的原因。赞助法官产生的原因,和我前面说的那种同时追求权力和财富是一样的,都是对欲望无节制的追求。 如果你是公职人员,如果你是法官,你可以吃到五千韩元的午餐,如果你有一顿丰盛的晚餐,你可以吃到一万韩元、两万韩元,但是啊,那好吃的东西,贵的东西,贵的东西,现在饭店里不是有很多人均十几万韩元的东西吗?我想吃贵的东西,吃烧酒不能满足,想喝烧酒,就想去有女招待的酒吧,就这样肆无忌惮地追求自己的欲望。
▶郑均勇>那我需要赞助商吗?
▷金永元>你需要赞助商。
▶郑均勇>你说赞助商主要是律师?
▶郑坤勇>但你要注意的是,赞助商是什么样的商人,因为一般的商人不会这样到处宴请检察官,或者去房间沙龙宴请他们。
▶郑坤勇>没有理由不好看吧?而且,即使没有犯罪,身边的人看到这样的人,也会有求于他,收下钱。 最近,OO E&C的郑社长就因为这样被处罚,现在正在服刑,这不就是例子吗?
▶郑均勇> 所以,就像俗话说的那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成为担保人的人,如果律师充当担保人,不就是在帮助案件做出不合理的判断吗?
▶郑坤荣>也行得通,不是吗?
▷金永元>我们现在法律社会的问题是,律师执业不到一年,或者离开执业一年左右,因为有惠民现象,可以赚很多钱,但是有很多律师不是惠民这一行的。对于那些从法学院出来,没有任何检察官经验的人来说,与检察官建立联系的方法就是 通过人际联系。
▶▶Kwan-yong Jeong>通过学术协会或类似的东西?
▷Yong-won Kim>通过学术协会或延迟,他们接近检察官并招待他们,以这种方式建立联系。
▶郑均勇>所以,即使是在职期间,也会通过赞助商制度沾染腐败,之后通过转移获得财富回报,这种结构不是一天两天了吧?我想是有的。
▷金永元>我想是有的。
▶郑均勇>他们还是可以上天堂的。
▷金永元>我刚才跟你说了,那些人不可能没有误判。
▶郑均勇>是的,我明白。
▷金永元>但韩国之所以有那么多误判,是因为虚假作证的文化、说谎的文化。如果你看一些统计数据,有一些数据显示了一个国家的人撒谎的程度,被判定有罪的人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认罪的比例,在韩国和美国这样的国家,这个比例是非常低的。 相反,在其他一些国家,这个比例是非常高的。不仅仅是被告会说谎,似乎很多出庭作证的证人都在进行一场说谎比赛,因为他们本应该证明自己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经历了什么,而他们来作证时,会问当事人如何作证才对你有利,然后他们就会说谎,所以除非他们是神,除非他们接受过识别谎言能力的特殊训练,否则他们一定会说错话。而在我们国家,误判的风险要大得多,这种故意的误判会导致其他误判问题,比如荣誉称号问题。
▶Jung Kwan-yong>;至于酬金问题、法官在职期间也有赞助商这些腐败问题,你尖锐地指出这些事情,可以说:"你说得很好,没有太多的争论。"但至于你一直提出误判的问题,我不能说没有这样的现实,但我们的社会是民主社会,是法治国家、法治的基础应该是通过司法来实现正义,而像你这样的指控和书籍的发表,可能会给我们所有的公民带来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不信任,动摇法治的根基,所以你有没有这方面的顾虑、想法和担心?
▷金永元>你的担心是对的,但现实是,在韩国,我们对检察官的行为几乎是不加批判的。
▶郑均勇>没有,但最近有很多批评。
▷金永元>他们必须受到监督和监察。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一审法院的判决被二审法院推翻,二审法院又被最高法院推翻的案例。但是,怎么能说最高法院的判决、终审判决就一定是正确的判决,又有什么根据呢? 当然,应该严禁无条件不服从最高法院的判决,进行肢体反抗、肢体行动,但不能因为有了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就说一定是真理。
▶Jung Kwan-yong>当然,这是对的,但只要我们保留三审制,接受三审制,我们还是要做出承诺,把最高法院的判决看成是司法真理,也就是你刚才说的司法公正。
▷Kim Yong-won>法治迫使国家接受司法真理,但司法真理和实体真理不一样的情况可能很多,在美国等国家就有很多案例。我在书中写到另一个案例,一个非常理智的停车场管理员被指控猥亵年幼儿童,最终他被定罪并服刑,我不认为他还是那种猥亵者,因为他是一个非常理智的人,我不认为他还是那种猥亵者。我自责的是,我没有为他开脱罪责,没有让他无罪释放,这让我现在想起来还很痛心,因为我觉得我毁掉了他的人格,如果那是一个错误的判决的话,但我仍然坚信那是一个错误的判决。
▶Jung Kwan-yong>所以你深信不疑,但做出判决的人,难道不认为他是个性侵犯者吗,所以在这一点上可能会有不同意见,只有上帝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Kim Yong-won>与其说只有上帝知道,不如说其实有很多法官都不擅长判断证据。没有人教你怎么判断证据,你要通过多年的实践,看前辈们怎么做,自己去学习。
▶郑宽永:我之所以一直问你这个问题,是因为我想说,你的论证也是需要验证的。
▷金永元:我也这么认为。 所有的论证都需要验证和反驳。我并不是说我在书中提出的所有论点都是有道理的,但是我们的社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不同的论点,我想说的是,我们的社会在论点上过于统一了。
▶Jung Kwan-yong>你还提出要监督过度的司法权,我认为在这个意义上这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本书中,有很多关于表达自由的论述。您是否认为在我们的社会中,尤其是在司法系统中,言论自由受到了极大的侵犯?
▷Kim Yong-won>我非常喜欢,但矩阵的基本含义是,矩阵,矩阵,不可或缺的条件。 美国最高法院有一个法官叫本杰明-卡多萨,他说表达自由是所有其他种类自由的矩阵,是不可或缺的条件。我认为非常不幸的是,在我们国家,我们几乎羞于说言论自由的存在,我认为法官对言论自由的认识水平非常低。
▶Jung Kwan-yong>比如说,你从哪些方面看到了这一点?
▷Kim Yong-won>在韩国,诽谤和侮辱的法律现在被极度滥用,这是因为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社会 底线是,任何贬低价值的言论都构成诽谤和侮辱。这是最高法院的既定判例。
▶▶"诽谤 "和 "侮辱 "都是有具体事实根据的,"侮辱 "则是没有具体事实根据的,但无论如何,任何降低他人社会地位的言论都属于这些罪行的范畴。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这方面,构成诽谤或侮辱的言论是非常有限的、范围狭窄的、具体的诽谤性言论。
▶▶Jung Kwan-yong>你为什么认为韩国法官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
▶▶郑均永>日本殖民时期的当权者,那些人甚至在解放后还在继续掌权。
▷金永元>是的,没错。
▷金永元>还有很多话要听。 总之,我要感谢您的争议性著作《天堂里有法官吗<》,由于时间关系,我想在这里向您问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