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뉴스2026년 1월 9일

[先驱广场] 诉讼费用债券需要改进

Lee Sung-woo 解释了其委托人的经历,该委托人因明显琐碎的原因被起诉,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17 条申请诉讼费担保,但被法院驳回。她提出了该制度无效的问题,因为当事人因对方无力支付而无法收回费用。他指出,现行法律在实践中并不适用,除非原告在韩国没有地址。

根据他在英国的经验,该律师解释说,在原告为海外居民或法人实体的案件中,如果发生损失时对支付费用的能力存在疑问,以及怀疑存在隐藏资产等恶意诉讼行为时,该制度是有效的。在上诉阶段根据估计费用计算担保金额的做法有助于遏制 "不问不说诉讼",并提高费用收回的可能性。

但该律师强调,在引入和运行担保制度时需要谨慎,因为担保制度的扩大可能会不适当地限制公平审判权和上诉权。同时,他建议在与其他改善司法系统的措施(如加强一审程序的完整性)一起使用时,应将其视为防止不合理诉讼的现实替代方案。